摘要
据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却只有少数公司采用这一计量模式。房地产市场繁荣时,可以增加当期利润,萧条时,利润会大幅下降。假如当年房地产市场处于淡季,公司的物业估值下跌,将直接拖累盈利,公司所能筹集的资金减少。所以投资性房地产重新的估值至关重要,对公司的发展将起到双刃剑的作用。本文通过分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计量模式转变对利润影响,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规避途径,以期为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用提供参考。
出处
《会计师》
2015年第1期14-16,共3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