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在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了"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一辆山西籍挂铰接车(晋E2932挂)的驾驶员在驶入隧道后未能及时发现停在前方的另一辆挂铰接车(豫H085J挂),直到距前车仅五六米时才采取制动措施。由于这辆车本息就存在超载行为,超重的车身影响了刹车制动,两车随即发生碰撞,危险货物因碰撞开始泄露。更为严重的是,被撞车辆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充装介质,两车罐体底部卸料管根部球阀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导致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最终造成40人遇难。这一惨烈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也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2015年第2期11-13,共3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