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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产品一览 总局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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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个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都会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测情况,对当年当季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情况作出通报。在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的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有问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并对部分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产品,采取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责令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处理措施。
作者 苏皖锦
出处 《糖尿病之友》 2015年第3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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