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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阶段关注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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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签订项目合同时,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如果是强制性招标的项目,就必须通过招投标程序来签订合同,在这个阶段,我国《招标投标法》是禁止实质性谈判的;如果不是强制性招投标的项目,是可以直接谈判签订合同的。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的项目,不管是强制性的还是非强制性的,从表面上来看都是通过招投标的程序来签订合同,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作者
王文杰
机构地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出处
《中国招标》
2015年第6期22-24,共3页
China Tendering
关键词
招投标阶段
《招标投标法》
招投标程序
非强制性
法律
签订合同
项目合同
标的
分类号
F284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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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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