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到境外投资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多。许多企业为寻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利用国家(地区)间税收政策差异进行精心的税收筹划,将利润放在避税地或低税负国家(地区),并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以规避我国税收。山东省滨州市地方税务局发现某公司在香港的第三层子公司转让内地控股公司股权的信息后,深入挖掘、密切跟踪、强化攻关,经过深入的调查取证以及十余次的税收约谈,最终以受控外国企业反避税措施将该企业滞留在香港的所得汇回内地缴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近亿万元。
出处
《中国税务》
2015年第3期19-21,共3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