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9月IASB和FASB发布联合概念框架初步成果,确定不将"真实与公允观点或公允表述"、"公允反映"列入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之内。笔者认为,该联合概念框架中的"公允反映"和我国审计准则中的"公允反映"是同一事物,受联合概念框架这一初步成果的影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应将对被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表的"公允性"意见并入"合法性"内,相应地,在审计报告中删除"公允反映"的措辞。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21-124,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