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配置与社会发展要求及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仍存在着差距,存在机构臃肿,分散力量,浪费资源;职能分散,行使检察权不协调平衡;机构设置不统一规范,上下级的归口管理不够科学等问题。为充分行使检察权,本着依法设立、精简高效、协调发展、统一规范的原则,文章对检察内设机构提出了六大设想,建议合并综合管理机构、实行捕诉合一,成立刑事案件监督部门,合并反贪、反渎,成立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将公诉部门的抗诉职能并入民行部门,将侦监、公诉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并入监所部门,设立自上而下的规范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