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政出台9月22日,江苏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直接登记办法》),全面规范和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该办法主要对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认定标准、登记权限、登记条件、登记流程以及监管职责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4年第23期36-37,共2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