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房产税具有累进性。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房产税改革可以有效改善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平状况。获取财政收入与调控房屋价格不适宜作为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标。调节贫富差距应该作为房产税制度设计的最重要目标,其他两个目标处于次要地位。为此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一是将农村地区纳入征税范围;二是设立差别税率;三是免征额为当地上两年平均房价与每人35平方米的乘积金额;四是优先将房产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3-17,共5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制度变迁理论下的重庆房产税税制优化研究"(2014YBJJ031)
主持人:陈西婵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房产税改革的财富分配效应与制度创新研究"(12XJY026)
主持人:姚涛
重庆邮电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金融风险控制与税制选择"(K2009-99)
主持人: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