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有的公共音乐传播机制和音乐教育体系在实现自己应有的工作理想或工作效能方面还存在缺陷,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认知和工作还存在不足。要改变这一状况,不仅要提升认识水平,更要在相关工作思路和方式上有所开拓和创新。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应在公共音乐传播和音乐教育中树立一种新理念,即以帮助公众了解音乐创作象征手法、引导公众在音乐欣赏中尝试音乐审美象征体验为切入点,提升公众音乐审美能力,获得音乐审美的基本共识。具体地说来,人们可以尝试新的音乐电视创作思想,利用音乐电视帮助更多人理解中外主要音乐风格流派在创作中曾采用的象征手法,以此引导公众在音乐审美中拥有合理的象征体验实践。
出处
《音乐传播》
2014年第3期30-35,共6页
Music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