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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将退出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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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文(工商标字[2014]81号)(下称“发文”),对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具体实施情况做了相应通知,明确对5月1日前已在市面流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品不作处罚。这让一直担忧会有巨额罚款的农资企业及经销商松了口气。
出处 《农化市场十日讯》 2014年第14期9-9,共1页 Journal of Agrochemical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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