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票据本质上是一种资金传递的电子指令,其与传统票据的差异主要在于传输介质发生了变化,并因此对传统的票据理论和票据法形成了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书面形式、原件、签章及交付等方面。为肯定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应努力实现票据法及其理论的更新和现代化,一方面应该扩大原理论的解释适用,使传统《票据法》适应新技术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应该结合电子票据的特性,积极引入新概念、创设新规则,使电子票据有法可依。
出处
《中国商贸》
2014年第9期148-149,共2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