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全文见第25页。),于2014年6月6日正式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通过专业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公证活动进行规范,对公证执业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若干规定》发布后,最高法院、公证界以及法学界有关人士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解读。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认为,《若干规定》的出台是完善公证救济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正确审理、解决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纠纷提供了一套较为全面、稳妥的规则。
出处
《中国公证》
2014年第6期20-21,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