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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负有审慎注意的专家责任义务——由一份委托书公证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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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办理的公证事项是否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公证员首先也是要重点审查的内容。但是否所有的公证只要法无明文禁止就可以办呢?笔者认为,有的公证虽不违法但对公证公信力却无益,对此应当谨慎办理。为了提醒业内同仁,避免重蹈覆辙,笔者愿以2007年所在公证处办理的一份委托书公证与大家分享。
作者 冯秀春
出处 《中国公证》 2014年第6期56-57,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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