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2月,劳务派遣的专门规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公布。该规定较《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对于劳务派遣的原则与条款进行了一定细化。本文以此为契机,在分析我国劳务派遣泛滥根源的基础上,指出修法后以及新规定推出后,我国劳务派遣立法规范中尚存的两大问题:一是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三性”仍具有模糊性,需作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以明确其范围.二为“同工同酬”的规定对于福利和社会保险金等保障难以在实际中被落实。
出处
《经济视野》
2014年第12期430-431,共2页
Economic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