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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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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50年颁布《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起,我国的银行业、保险业就开始征收营业税,但是金融业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现行的金融业营业税税制已经无法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求.金融业作为当今社会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对于社会整体来说不言而喻.我国金融业征收营业税对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力有害无益,我国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税改是大势所趋.
作者 戚明
出处 《经济视野》 2014年第24期267-267,共1页 Economic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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