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尚书·舜典》中的"纳于大麓",历代注家多有异见。王肃和《尚书孔氏传》以"麓"为"录",其根源在于今文经学系统的《尚书大传》及郑玄对《大传》的注释。被段玉裁归入"古文说"、以《史记》为代表的"山林川泽"说,则认为"大麓"就是"山足"或者"林之大者"。从四岳和有虞氏的身份来看,舜的部族归属炎帝系统,是尧政权下主管山林的行政首领。因此,尧将舜"纳于大麓"是对他的本职工作进行考察。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26-130,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5XNH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