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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慈善”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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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载,江苏省盐城市辖各县市区,多年来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十字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并按级别规定数额。盐城市盐都区所属机关在一次“强捐”活动中,甚至捐款直接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系统中代扣。直接从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工资系统中代扣捐款,是网友对“博爱万人捐”活动质疑的焦点。而按行政级别规定捐款数额,则是典型的“权力慈善”。因为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个体户,都对自己的合法收入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是否捐款?由公民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捐款多少?也是公民的自愿。如此强行扣款、按行政级别规定捐款数额,则是典型的“权力慈善”。
作者 老秋 小伟
出处 《社会与公益》 2015年第2期17-17,共1页 Society and Public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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