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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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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学习贯彻中共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正确理解和认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依宪治国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一。依宪治国是由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在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宪法的性质决定了宪法的至上地位,维护宪法的至上地位,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作者 李正华
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8-12,共5页 Contemporary China History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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