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务派遣已成为当今企业用工的主要形式之一。劳务派遣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这既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特殊性有关,也与我国法律对国家工作人员这一主体在法律条文规定上缺乏明确性有关。文章通过具体案例中主体身份的分析,阐述劳务派遣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归罪要素及构成特点。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88-90,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