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生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有顺畅的申诉渠道,对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十分重要。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学生申诉权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既没保障的机制,也没有保障的程序规定。在实践中学生的申诉权往往被学校或教育者所忽视,其危害是深远的。保障学生申诉权,是建设法制社会的要求,是依法治校的要求。学校要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学生维权机构,司法部门也要介入学生申诉案件的处理。
出处
《西部素质教育》
2015年第2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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