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于润龙案黄金赔偿争议,本刊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岿,就该案涉及到的国家赔偿的法理问题进行问答。如何理解"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记者:这起黄金纠纷案,吉林市公安局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来赔偿,您怎么看他们这个观点?沈岿:我觉得他们的观点是符合现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的。因为,根据这条的规定,如果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国家赔偿就是给付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在这个案件中,吉林市公安局已经把46千克黄金都交售给人民银行。
出处
《人民公安》
2015年第3期20-25,共6页
People's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