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征求稿删去了“见义勇为”的要求,是否会达不到对学生的见义勇为教育效果?我认为是不会的,《守则》条例要删去,但见义勇为的品质需培养。首先,出于对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应该为见义勇为的条例删去的举动鼓掌。中小学生心智发展不算成熟,他们都还属于需要受保护的弱势群体,要求他们见义勇为实在是不合理,在险境面前,尚且难以自保的孩子们对于事态的判断与分析有可能会出现错误或不够理智,这样去见义勇为,很可能非但做不到与坏人坏事做斗争,反而自己受伤害甚至为此丢掉性命,这类事件的报导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