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函[2014]119号文,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5年第6期3-6,共4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