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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以下禁止代言:保护孩子or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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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话题BIAN HUATI2014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该修订草案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明确禁止10周岁以下儿童做广告代言人。近年来,《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热播让一对对明星父子或父女人气飙升,Cindy、天天等人亦成为引人注目的童星,出现在各种广告中。若按此修订草案规定,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禁做广告代言人,也就意味着Cindy、天天等童星难再捞金。对此禁令,网友褒贬不一。有人认为,10周岁以下的孩子,其心智远未成熟。如果让他们过早地接触商业广告,会让他们被成人世界的功利心污染,对其成长非常不利。也有人认为,孩子天真无邪,说出来的话让人感到亲切,
作者 顾卉宇
出处 《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高中版)》 2015年第3期34-35,共2页 Open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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