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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厂乱倒废液超标257倍老板被判2年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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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关系着千秋万代,但有人为一己之私,肆意污染环境。近日,泉州市丰泽区首例污染环境案宣判,电镀加工厂老板龙某某一审被判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他乱倒废液,超标准257倍。龙某某是湖南省人,2014年3月份,他在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贤社区租下一民房,当做电镀加工厂的办公地点。而后,他雇用了一名工人,从事模具的电镀加工。加工的过程中,必然产生废液和废水,龙某某既未安装废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也未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废水,这些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通过车间下水道排入厂房后方排水沟渗入地下。长久以往,排水沟堆积了一些有沉淀物的废水,龙某某于是将这些废水装入桶中,运到丰泽区北峰动车站前的荒地倾倒。
出处 《表面工程资讯》 2015年第1期34-34,共1页 Information of Surface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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