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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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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土地中的承包地。按用途分类,我国农村土地分为农地和建设用地两大类,其中90%以上是农地,而农地中90%以上是承包地。承包地,既是农户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的基本要素。加强对承包地的保护,是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三权分置”是个新提法,其核心是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分置问题。这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明晰产权,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只有推进土地承包权确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才能消除土地流转中的诸多不确定性,破解农业生产中的制约性因素,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作者 宋洪远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2015年第3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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