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丘浚的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史德和史识方面。其史德主要表现为对史官的看法和在修史实践中的正确态度。他认为史官职务非常重要,主张选用史官要高标准,必须以"有学问文章、知史事而心术正者"为之。在修史实践中,他完全忠于职守,不畏皇权,客观公正,事实求是。最突出的例子是,建议为明代宗景泰年间的兵部尚书于谦平反昭雪。其史识也富有创见,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在中国历史上最先提出杀害岳飞的元凶是宋高宗赵构而非秦桧;二是能明辨是非,彻底澄清"黄竑易储之奏"的疑案,为明代宗景泰年间的工部尚书江渊洗雪;三是其渊博的学识曾获得明代学者们的高度评价。然因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当然也难免存在一些不足。至于后人对丘浚史识的诸多非议,则完全是对丘浚的独到见解不理解所致。
出处
《西部学刊》
2015年第3期57-62,共6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