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某和赵某是朋友关系,赵某外出游玩,向李某借了限量版照相机一台,并约定旅游归来后返还给李某。赵某在旅游途中,遇见其同学张某,张某是摄影爱好者,对于赵某手持的照相机非常喜欢,便开出两倍的市场价格欲向赵某购买。赵某向张某隐瞒了照相机是其借来的情况,收取了钱款并将照相机交付给了张某。旅游回来后,赵某向李某隐瞒了以市场双倍价格成交的实情,告知李某是按正常市场价格卖给的张某。请问:李某能否找张某要回照相机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9期65-6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