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政治协商具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政党协商是当代中国各政党间的党际协商,政协协商是当代中国社会各界公众代表层的社会协商,二者在协商的主体、协商的路径、协商的时间和协商的具体形式等方面有着各自较为鲜明的特色,但二者协商的目标是相同的,协商的客体是相似的,协商的主体是平等的,并且都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两种协商形式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出处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8-22,共5页
Journal of Guangzhou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