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是推动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先决条件,其职能的缺位和越位,构成了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进行政府职能的重构,是消解这一制约的基本方式。政府职能的重心、行使方式以及政府与其他主体的关系是影响政府职能有效履行的主要因素,三者的转变就成了政府职能重构的基本内容。制约重构的因素以及由此所采取的措施在不同时间范围内呈现不同影响力,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顺序来设计重构路径,既合理可行,又积极有效。这需要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层面上,调适土地、户籍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变革政府机构,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提升经济水平。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46-49,69,共5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科学推进城镇化的政府职能研究"(项目编号:201418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