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8月,普陀区安监局为督促落实船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船舶修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印发了《普陀区船舶修造企业促进安全生产"自我监管、自主防范、自觉落实"协作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自体系")。"三自体系"如何能够有效提升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普陀区的各工业企业对于安全管理又有哪些妙招?为此,本刊记者走访了普陀区安监局副局长陆苏红和几家船舶工业企业负责人。
出处
《劳动保护》
2015年第2期18-20,共3页
Labour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