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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切断 力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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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剐蹭等事故的概率较大,为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利于提高罐车的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事故伤亡损失。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输丙酮、苯、甲醇等17种易燃液体货物的罐车,如果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将不能通过年审并被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在2014年7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时间节点要求;2014年12月,五部门再次联合发文,明确指出运输丙酮、苯等17种易燃液体的罐车必须加装紧急切断装置。
作者 郑君
出处 《劳动保护》 2015年第2期116-118,共3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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