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从贪腐官员的角度来看,若被调至“老干部处”任职,基本没什么“捞头”。但在李朴看来,不仅有“捞头”,而且大有“捞头”。从2000年升任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下称省农委)老干部处处长至案发,李朴共“捞”了1345万元。心理失衡 李朴案发于一场审计。2012年年初,辽宁省审计厅对省农委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了两张假票据,套取公款180多万元,李朴的贪污行径由此浮出水面。很快,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便到办公室将李朴带走调查。这一去,李朴就再也没有回来。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第12期10-12,共3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