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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之和达到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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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云南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提高全省新农合和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88元提高到220元。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对一类地区不予补助:对二类地区按地方配套25%的比例,人均补助25元;对三类地区按地方配套50%的比例,人均补助50元;对四类地区按地方配套100%的比例,人均补助100元。
出处 《致富天地》 2014年第8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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