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会深刻地影响我国侦查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重新认识和界定侦审、侦诉关系,其中建立新型侦审关系的重点在于强化审判对侦查的制约、建立新型侦诉关系的重点则是密切侦诉之间的联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也对侦查调查取证提出新的要求,需要强化对证据的审查、完善调查取证的方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还需要克服侦查本位的观念,切实树立证据裁判意识和诉讼意识。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14-20,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