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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参与国企混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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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3年12月,上海率全国之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又称“国资国企改革20条”),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明确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等思路和意见。之后,其他各省级政府部门如广东、重庆、宁夏、浙江等地陆续出炉各自区域的国企改革方案。今年以来,PE入主国企的案例不断见之于各类媒体报端,特别是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吸引25家投资者,更是令人瞩目。
作者 刘龙飞
出处 《中国风险投资》 2014年第4期44-47,共4页 CHINA VENTURE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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