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阶段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和行为尚处于起步阶段,动机上也具有多元性。基于需要满足视角的考察,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动机大致包括五个方面,即规避发展风险的需要、提高企业声誉的需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争取政府支持的需要、企业家自我实现的需要,分别满足了企业或企业家的不同需要。促进民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需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配合的协调行动。激发企业主动自愿行动的内在动机,调动社会公众、消费者、舆论媒体广泛参与的热情,降低政府和法律的强制执行和监督成本。从而,形成由政府调节、社会推动和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全方位、多渠道的企业社会责任保障、监管体系。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第5期136-138,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台州市科技局课题:"台州市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动机与模式实证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1202RKX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