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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罚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访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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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已于2015年1月5日正式公布,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处罚办法》从哪些方面对经营者行为作出了规定?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个人信息的保护等方面,《处罚办法》有哪些新规?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时此进行了详尽解答。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5年第3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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