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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与“乡下村”对比下的办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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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属于公益事业,政府必须关注社区办学。建设社区学校理应成为新兴社区存在的前提。根据政府规划,土著民及社区居民的数量决定着办学规模。且社区建设档次决定学校建设档次。学校校舍建设由开发商强制性承担,师资和设施设备由政府投入,学校管理由政府和开发商共同完成。社区拥有学校以及教育高质量,直接影响着开发商的地产人气和房价,同时也积极改善了政府的办学条件,呈现出喜人的双赢局面。
作者 徐舟 王晓利
出处 《学周刊(上旬)》 2015年第4期96-96,共1页 Learning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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