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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局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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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莱芜局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专门发贺信表示热烈祝贺。近年来,莱芜局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加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机构地区 莱芜市局
出处 《山东国土资源》 2015年第2期59-59,共1页 Shandong Land and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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