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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购置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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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25日,安徽省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补贴目录、对象和方法上均作出调整,以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从今年起,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从过去每年发布一次,变更为每三年发布一次,以保持政策稳定性。意见明确,属于补贴范围并经过推广鉴定的农机产品均可按要求上传申报。进一步拓宽补贴对象,明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这意味着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首次被纳入补贴范围。
出处 《农机市场》 2015年第3期6-6,共1页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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