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大、资金支付频繁,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投资项目超预算,项目资金浪费严重,严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因此,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仅仅依靠政府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应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监管银行的作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从源头上控制浪费贪污,实现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5年第6期45-46,共2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