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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制变革对妇女地位的影响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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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封建社会中国妇女地位低下,不仅存在于社会观念中且有法典予以确认,《大清律例》里有很多专门针对女性而设的罪名。通过《大清律例》与《大清新刑律》对比可知,清末法制变革为中国女性社会地位的改善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者 冯玉东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兰台世界(上旬)》 2015年第3期27-28,共2页 Lantai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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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 1田涛、郑秦点校.大清律例[M].法律出版社,1998.
  • 2沈之奇.大清律辑注[M].法律出版社,1998.
  • 3祝庆祺.刑案汇览三编[M].北京古籍出版社,2000.
  • 4沈家本.历代刑法考[M].中华书局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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