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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四举措”推行分类监督模式适应财政内部监督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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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自治区财政厅财政内部监督工作采取区分监督类型,明确监督主体,划分监督标准的方式,进一步落实“谁分管业务和资金,谁承担业务和资金监管责任”的要求,实现“查内促外”和“查外促内”有效结合。
出处 《新疆财会》 2015年第1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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