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的基础部门,作为在村卫生室工作中独当一面的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辖区农民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职能。多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乡村医生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学历偏低、待遇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经官方统计,2013年湖北十堰市40岁以下的乡村医生比例只占28.67%,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达到44.50%;具备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只占12.76%,专科以上乡村医生只占12.50%。
出处
《卫生职业教育》
2015年第6期133-1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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