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农经济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的运转提供了经济空间。中国农村出现了普遍的分化,村庄社会结构变化的方向和结果大不相同。国家向农村转移资源必须有农民参与,若不同时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能力,这样的转移支付不仅效率不高,而且会矛盾重重。不应只从方便转移支付角度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应站在小农立场而非仅是农业立场更非抽象的农业现代化的立场看问题,超出单纯农业视角看农政变迁。当前如果城市巨量过剩资本自由下乡,构成农民基本保障和生存底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可能被纳入自由交易中,大部分进城农民失败后再无退路。可将附着在特定区位土地上的经济剩余通过土地财政形式"涨价归公"、"地利共享",从而为经济健康发展、城市有序扩张提供基本前提,为全体中国人民福祉提供保障。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63-72,共10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