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豫政办[2014]1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关工作,努力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二五”时期性别比下降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2期32-3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