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颜主任:
您好!我9岁的儿子是一所小学的学生.半个月前,班里的一名同学借给我儿子一辆高级玩具赛车玩时,不慎被我儿子摔坏.因该同学不依不饶,而我儿子又不敢向家里要钱赔偿,无奈之下,想到去学校附近的一家玩具店偷一辆赔给同学.店主发现后,将我儿子交送给班主任处理,班主任随即报告给校领导.为了对我儿子加以教育,也为了警示其他学生,校方将我儿子偷盗一事在学校门口的醒目位置,以“白榜”形式公开点名批评.由此导致我儿子被同学讥笑、嘲讽和白眼,出现害怕上学、厌食、自卑、寡言等.请问:学校之举是否侵权?
出处
《中华家教》
2015年第4期35-35,共1页
The Family Education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