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打黑英雄”到阶下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月19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沈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东阳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宣判:张东阳在担任辽中县委书记和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计人民币986.96万元、美元6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现年50岁的张东阳,有长达18年的从警经历。从基层民警、刑警大队侦查员干起。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15年第3期42-4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